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湖南石门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九、其他相关说明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8、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湖南石门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湖南石门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湖南石门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是石门县人民政府的部门之一,根据《湖南石门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组织编制湿地公园发展规划,实施湿地公园功能建设。
(三)负责湿地资源保护工作,制定和实施湿地公园具体保护和管理办法,依法协调、查处违反湿地保护法规的案件。
(四)组织实施开展湿地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制定和实施湿地公园各项管理制度,行使湿地公园管理职能。
(五)综合协调管理范围内水利、渔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工作。
(六)负责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估和建档工作。
(七)规范湿地公园的旅游秩序,组织开展湿地生态观光游览。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资源保护股、资源开发股、科研监测股、科普宣教股5个股室。
核定全额拨款编制13名,实有在编人员11人,实有车辆1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石门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我单位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仙阳湖管理处本级5个内设股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湖南石门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0年所有收入、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等支出。
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2020年收支总预算90.18万元。
1.收入预算。2020年收入预算9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18万元,占100%(经费拨款90.18万元,占100%;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0万元,占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20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8.65万元,增加10.61%,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增加8.6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减少(增加)0万元。
2.支出预算。2020年支出预算90.1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0.18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主要包括农林水支出 72.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8.08 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支出 5.74万元。2020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8.65万元,增加10.61 %,主要原因是农林水增加8.51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增加0.1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增加)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18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72.69万元,占80.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8万元,占8.96%;医疗卫生支出3.67万元,占4.06%;住房保障支出5.74万元,占6.37%。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8.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8.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补贴支出增加。商品服务支出增加0.13万,主要原因是各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减少1.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增加)0万元;项目减少(增加)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湖南石门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9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贴;公用经费11.20万元,包括:公务费、物业管理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项业务支出等等。
2.项目支出:湖南石门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0年单位项目实行财政项目库管理,审核拨付。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湖南石门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三公”经费预算1.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0.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46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1.54万元,减少51.33%。其减少原因是单位一直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使得“三公”经费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湖南石门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20年湖南石门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0.1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8.65万元,增加10.61%。其原因为运行成本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无政府采购预算。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湖南石门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共有车辆1台,其中公务车辆 0台,行政执法车辆0台,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1台(巡护用车)。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相关说明
2020年湖南石门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无二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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