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组织编制湿地公园发展规划,实施湿地公园功能建设。

   (三)负责湿地资源保护工作,制定和实施湿地公园具体保护和管理办法,依法协调、查处违反湿地保护法规的案件。

   (四)组织实施开展湿地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制定和实施湿地公园各项管理制度,行使湿地公园管理职能。

   (五)综合协调管理范围内水利、渔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工作。

   (六)负责湿地资源调查、监测、 评估和建档工作。

   ()规范湿地公园的旅游秩序,组织开展湿地生态观光游览。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湖南石门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内设5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单位日常工作,承办文秘、信息、接待、会务等工作;负责基建,总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单位的计划生育、党务、党建工作、教育培训、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统计等工作;承办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工作;负责编制单位财务预决算、项目资金管理、日常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资源保护股

   负责管理制定和实施湿地公园各项管理制度;负责本辖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园内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组织湿地资源监测、巡护和保护;监督、指导各湿地保护管理片区工作;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协调查处本辖区违反湿地保护法规的案件。

(三)资源开发股

   负责组织湿地资源调查;负责编制湿地公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湿地保护工作项目申报和管理;负责湿地公园旅游项目规划与管理;负责本辖区旅游秩序管理工作。

(四)科研监测股

   负贵湿地水文、气候、水质及动植物的监测工作:负责科研技术推广、传授与交流:承担湿地保护科学研究工作。

(五)科普宣教股

   负责湿地公园内外宣传工作:制定湿地公园宣教年度计划、中长期宣传发展计划:负责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科教志愿及相关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做好湿地公园的网站建设,加强对外宣传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