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门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十个严禁”

时间:2023-08-23     访问次数:446     信息来源:     【字体:   上一篇   下一篇

  • 湖南石门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十个严禁”

     

    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 “十个严禁”:

    一、严禁在湖中非法设置钓台钓船、自用船筏擅自下湖未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装置船只下湖;

    二、严禁在湖区偷鱼、电鱼、毒鱼、炸鱼锚鱼、密网捕捞;

    三、严禁在湖区离岸垂钓、夜间垂钓、垂钓鲢(鳙)鱼及国家保护鱼类;

    四、严禁生产性垂钓,严禁使用有毒有害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进行垂钓,垂钓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台钓海竿可双钩、路亚可拟饵

    、严禁在园区规模养殖畜禽、湖中网箱养殖及拦湖拦汊养殖

    、严禁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迁徙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

    、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园区生火、野炊在园区燃放烟花爆竹、点烛烧纸焚烧秸秆在园区乱扔乱倒垃圾排放污染物、堆放废;

    八、严禁毁林、填湖、乱搭乱建开(围)垦、占用、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擅自放牧、挖砂、取土、取水、放生、改变湿地用途;

    九、严禁破坏湿地保护设施设备,擅自移动湿地公园界桩、界标;

    十、严禁未经允许下湖游泳、戏水玩耍及开展其他娱乐活动。

     

     

    湖南石门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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